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作業事宜
主旨: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作業公告
說明:
一、114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流程:
(一)線上辦理時間:1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9點~ 114年8月22日(星期五)下午4點,並請務必於114年8月22日(星期五)下午4點前,點選「完成此類科抵免申請」。
*暑假上班時間請依教務處註冊組及課務組公告為準。
(二)辦理方式:線上網路申請
(三)線上網路申請作業流程:
抵 免 類 科 | 審查單位 | 洽詢分機 |
表A-通識教育課程 | 通識教育中心 | 6003 |
表B-專業科目 | 各系辦公室 | 請參閱各系網頁 |
表C-全民國防教育
(限五專生申請,請先參閱科目總表) |
校安暨軍訓室 | 2271-2274 |
表D-體育 | 運動休閒系體育教學研究中心 | 7009 |
表E-英文課程 | 外語暨全英教學中心 | 5537 |
(五)抵免學分之申請以一次為限:依本校「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分抵免辦法」或「專科部學分抵免辦法」規定,學生應於入學、復學、轉學或轉系後依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抵免,逾期視同放棄抵免資格。
二、辦理抵免學分相關說明如下:
*入學前持有大學、二專、五專四~五年級已修畢之學分,欲辦理抵免之同學請注意:
(一)相關表格及辦法,請自行上網下載:( 弘光科技大學首頁 http://www.hk.edu.tw/)。
(二)於本校就讀期間辦理抵免學分以一次為限,應於學生入學、復學、轉學或轉系後依學校規定時間內一併辦理,逾期視同放棄抵免資格;需依抵免結果於規定選課期間內辦理選課。
(三)同學辦理抵免時,務必依據該學年度之科目總表規定,提出欲申請抵免之所有科目含必修、選修(如有問題請詢問各系之承辦人員),抵免只限一次辦理完成。
(四)學生入學本校前修習專業科目及格,至入學本校時已超過十年者,不得抵免。
(五)具實務工作經驗或取得與學習課程相關之證照者(多益、乙級證照等)辦理抵免學分者,其審核通過之課程為「免修」,故仍需選修其他科目以補足畢業所需之學分數,如抵免4學分,則需再修習其他科目4學分補足。
二、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注意事項及抵免操作手冊,詳如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