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1學期延修生選課及註冊事宜

2025 年 8 月 28 日 註冊組

114.1學期延修生選課及註冊事宜

  1. 114.1學期延修生註冊程序單(如附件)預計已於114年8月28日寄出。
  2. 網路選課時間為11493日(星期四)900起~94日(星期2400,及11498日(星期一)1200起~915日(星期一)2400
  3. 若有選課問題,敬請洽詢教務處課務組電話04-26318652分機1254~1257。
  4. 英文姓名提供(詳細請參閱背面說明)11493(星期四)起至1141212(星期五) 截止
  5. 選課後可自行上網列印註冊繳費單並於114917日前完成繳費。若不選課仍需於選課期間至校辦理休學程序,如未辦理休學將視同逾期未註冊退學
  6. 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於11494日完成選課,自行列印或至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列印註冊繳費單,並於9/19前完成辦理就學貸款申請(須將申貸書第二聯及註冊單繳回生住組B107)
  7. 依學則第56條規定「應屆畢業生缺修學分,須於延長修業期限之第二學期重修或補修者,第一學期應到校辦理休學,免予註冊。註冊者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若未選課亦未辦理休學程序選課後未繳費,予以退課後未達學則「至少須修習一門課程」規定,將依學則規定,以「逾期未註冊者予以退學」辦理。
  8. 學分費及平安保險費以教育部當年公佈之標準收費。
  9. 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課之成績公告後,確認可於114912日領取畢業證書者,不需來校辦理
  10. 延修生若目前為休學者,需先至校辦理復學程序後再選課。如因服兵役而可延長修業年限者,請攜帶退伍令至校辦理復學相關業務。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