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在校生註冊手續如何辧理?
A1.
本校學生應於每學期開學日前完成註冊繳費手續。新生依新生手冊進行網路註冊後列印繳費單繳費;舊生因故不能如期辦理者,須依照請假規則辦理,並請求延期註冊,但以二星期為限。其未經准假又未辦理休學或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註冊者,進行逾期未註冊退學程序。
延修生註冊/選課程序:
1.延修生於每學期開學前返校進行註冊單核章流程,並完成網路選課或至註冊組辦理人工選課,於選課後自行上網列印註冊繳費單並完成繳費。課程修業情形可洽詢系辦公室或註冊組,若該學期不選課仍需來校辦理休學程序。
2.欲辦理就學貸款者應於開學前完成選課,自行列印或至總務處/納管組列印繳費單,以便於開學前完成就學貸款之申辦與對保。
3.依學則第56條規定,若有選課者,憑繳費收據,學生證始可蓋註冊章,若未選課者需辦理休學,未選課且未辦理休學,將依學則規定以「逾期未註冊者予以退學」辦理。
4.日間部延修生若修讀學分未達10學分,依學分學時費繳交,達10學分者則繳交全額學雜費。平安保險費則以教育部當年公佈之標準收費。
5.延修生前學期休學者,需先辦復學再選課。如因服兵役而可延長修業年限者,請攜帶退伍令辦理復學相關業務。
就學貸款申辦資格請連結本校承辦單位-生住組網頁/就學貸款專區。
就學貸款流程:(承辦單位生住組分機1422)
需先到台灣銀行對保→將對保單第二聯及註冊繳費單(首次申請就學貸款同學需再附戶籍謄本)繳至本校生住組→本校生住組於註冊繳費單蓋章證明收件→將蓋上證明章之註冊收據→完成註冊。
Q2.註冊完後如何申請在學證明?
A2.
1.繳費後依據出納組工作天(約3~7日沖銷後)始可自行上網下載列印
路徑:弘光科技大學首頁→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學籍→在學證明列印。
2.蓋註冊章
111學年入學之前班級:請班代於開學第二週前收齊全班學生證,送至註冊組蓋註冊章,並請班代於送件後第三天至註冊組領取學生證統一發回。
延修生及校外實習生可自行擇日攜帶繳費收據至註冊組蓋註冊章。
Q3.何謂學業成績退學?
A3.
1.學生修習的所有學業科目,期中、期末考試全部曠考或學生學期學業成績達四分之三科目以上成績為零分者。
2.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三學期達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
延修生、身心障礙生、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及學期修習科目其總學分數在九學分以下者,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Q4.休學如何申請?
A4.
*學生申請休學期限:
(1)開學日(含當日)前完成,不須繳費
(2)學期期間辦理休退學,退(補)費依會計室公佈標準辦理。
(3)辦理休學最後期限應於當學期期末考試開始前一日完成休學程序
(濃縮授課則以最後一週上課為期末考週),應屆畢業班學生最後一學期需於
畢業考試開始前一日完成休學程序。
*須本人及家長/監護人皆同意始可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領表,填寫休學申請書。
*本人若不克親自辦理,可委託他人,須攜帶委託書、雙方證件、雙方印章,註冊組仍會撥電話給本人確認。
*家長如不克前來,需填寫休退學家長同意書,註冊組仍會撥電話給家長確認。
*辦理休學時,應自領表日起兩週內,依教學單位(導師、主任及院長)瞭解學生休學原因,並經會辦單位之順序完成休學手續。
*因應徵服役者,應檢具徵集令影本,申請延長休學期限。
*因懷孕或生產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休學而不列計休學年限。因同一原因辦理續休者,需繳交醫生診斷證明。
Q5.休學年限?
A5.
1.每次辦理以一學年為原則(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
2.休學期間之服役役期不在年限內。
3.因懷孕或生產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休學而不列計休學年限。因同一原因辦理續休者,需繳交醫生診斷證明。
Q6.學期中辦理休學,成績怎麼計算?
A6.當學期的選課及成績紀錄皆取消,不列入計算。
Q7.復學如何申請?
A7.
1.受理復學時間:請依每學期教務處註冊組寄發通知單之規定時間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2.本校休學生復學時,應入原休學系組相銜接之年級肄業。
3.復學生所復學之系科(組)如有課程變動、系科(組)變更或停辦的情況,或該生因特殊情況發生選課問題時,應由擬就讀系科之系科主任指派專責老師輔導,依學則相關規定,擬出該生復學修課計畫書一份,經系所科主任及相關承辦人員輔導核准簽章後,正本存於註冊組、系所科、學生各留存影本一份,始完成復學手續。
*如有以下情況,請攜帶下列資料申請延長休學期限:
休學期間若學生有服義務役情況者,請攜帶軍人身分證影本或入營服役證明書影本;
若有育嬰情況者,請攜帶出生證明書影本。
4.詳細內容請查閱本校休、復學施行辦法。
Q8.申請補發學生證之程序?
A8.
1.悠遊卡學生證掛失:若原持有學生證為悠遊卡,需至註冊組填寫掛失單(遺失之悠遊卡若尚有餘額,請盡快至註冊組填寫本人金融機構帳號辦理掛失退費,若掛失前有人撿走使用了悠遊卡付款,就來不及申請退費了!
2.申請補發學生證:至註冊組使用自動投幣機申辦,連同投幣機收據交辦聯及悠遊卡工本費200元,交由承辦人員辦理,約一~二週由註冊組承辦人員以簡訊通知學生領卡。
3.若有疑問可來電04-26318652轉1250、1254-1257洽詢。
Q9.如何申請中、英文成績單等證件或名次證明?
A9.申請各項證件或證明方法如下:
1.通訊申請:
請至註冊組/註冊網頁下載【表單下載】各項證件申請書寫上學號、姓名、系科別、班別、申請項目、申請證件名稱及份數、工本費、附郵票的回郵信封一個(如申請英文證件需附上護照影本乙份,英文畢業證明書依申請份數需多附2吋大頭照)郵寄至註冊組承辦人員收件,於規定作業期限內辦理完成後,會將申請證件寄回申請人。
2.現場申請:
至教務處註冊組使用自動投幣機申請並繳交工本費, (如申請英文證件需附上護照影本乙份,英文畢業證明書依申請份數需多附上2吋大頭照),中文歷年成績單及單學期成績單可立即取件,其餘申請項目請將交辦聯交由承辦人員辦理,依各項證件規定之領件日期,攜帶身分證件至註冊組領取證件。
3.各項證件申請規定,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註冊網頁各項證件申請/申請項目【證件申請】查詢。
4.若有疑問可來電04-26318652轉1250、1254-1257洽詢。
Q10.畢業證書改名如何辦理?
A10.
1.需詳細填寫”弘光科技大學學生資料異動申請表”(請於教務處註冊組註冊網頁/表單下載),並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粘貼於表格上。
2.攜帶填妥後之表格(弘光科技大學學生資料異動申請表)及畢業證書正本(若已護貝請申請補發中文業證書),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因需加蓋校印,故請同學來校辦理時請於週一~週五16:00前來校辦理(寒暑假期間請先來電詢問)。
3.若同學不克來校辦理,請準備B4大小回郵信封(附回郵郵資)寫上收件人地址、姓名及聯絡電話,並將填妥後
”弘光科技大學學生資料異動申請表” 畢業證書正本與回郵信封,寄到弘光科技大學教務處註冊組收,本組處理完後再以郵寄方式寄回。
4.若有疑問可來電04-26318652轉1250、1254-1257洽詢。
Q11.中文畢業證書遺失如何補發?
A11.
1.請填寫【補發學位(畢業)證明書申請表】,並粘貼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如有更名者請另外填寫學生資料異動申請表,並粘貼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2.
現場申請:
至教務處註冊組使用自動投幣機申請並繳交工本費200元。如忘記學號請攜帶身分證件以利查詢。
通訊申請:
請至註冊組/註冊網頁下載【表單下載】各項證件申請書及補發學位(畢業)證明書申請表,填妥兩張申請書,附郵票的回郵信封一個,工本費200元,私章一個,郵寄至本校註冊組承辦人員,收件後於規定作業期限內辦理完成,並將申請證件寄回申請人。(工作天數不包含申請當日)
3.【87學年度之前入學】三個工作天、【87學年度之後入學】一~三個工作天,本人攜帶印章及身分證明文件至註冊組領取。若為代領者,請填具委託書並攜帶申請者及委託者之私章及雙方證件始可領取。
4.若有疑問可來電04-26318652轉1250、1254-1257洽詢。
Q12.校內轉系於每年何時辦理?條件如何?
A12.
1.申請轉系時間:每學期開學後第五~六週,依教務處註冊組公告之規定申請。
2.辦理轉系條件:請查閱本校註冊組/註冊網頁之學生轉系(組)實施要點及各系網頁之轉系申請辦法。
3.申請流程:規定時間內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並檢附中文歷年成績單乙份,經導師、諮輔中心、原系主任、院長同意後進行轉系諮詢輔導流程,
由教務處註冊組統一送交轉入系審核。
4.負責承辦人員於申請辦理時間截止後,統整學生申請單,擇期召開轉系審查會議,並將審查會議結果公告。
Q13.可以同時申請轉二個系嗎?
A13.依弘光科技大學學生轉系申請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轉系時只限申請一系。
Q14.申請加修輔系如何辦理?
A14.
1.申請輔系時間:每學期開學後第五~十七週,依教務處註冊組公告之規定申請。
2.辦理輔系條件:請查閱本校輔系設置辦法及各科系所相關辦法。
3.申請流程:規定時間內至「學生資訊系統(新)」→點選左側選單「學籍」→選擇「申請輔系」→選擇「修讀系別」→點選「確認送出」,即完成申請作業。
由教務處註冊組於截止日後統一送交原系與輔系審核。
4.負責承辦人員於各系審核後,統一將輔系申請結果上網公告。
Q15.修習輔系的學分及成績是否併入當學期計算?
A15.凡選定輔系(組)之學生,其每學期學業成績應以其主系及輔系(組)課程與學分合併計算,並登記於主系歷年成績表內。
每學期所修總學分之上、下限及其不及格學分數連續三學期達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含)、學期成績達四分之三科目零分時,仍應依照本校學則規定處理。
Q16.申請加修雙主修如何辦理?
A16.
1.申請雙主修時間:每學期開學後第五~十七週,依教務處註冊組公告之規定申請。
2.辦理雙主修條件:請查閱本校修讀雙主修實施辦法及各科系所相關辦法。
3.申請流程:規定時間內至「學生資訊系統(新)」→點選左側選單「學籍」→選擇「申請雙主修」→選擇「修讀系別」→點選「確認送出」,即完成申請作業。
由教務處註冊組於截止日後統一送交原系與輔系審核。
4.負責承辦人員於各系審核後,統一將雙主修申請結果上網公告。
A17.加修雙主修學生,每學期所修之科目學分應與主系所修科目學分合併計算,並登記於主系歷年成績表內。每學期所修總學分之上、下限及
其不及格學分數連續三學期連續三學期達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含)以上、學期成績達四分之三科目零分時,仍應依照本校學則規定處理。
Q18.抵免學分如何辦理?
A18.
1.凡本校各系科所之新生、轉學生、轉系(科)生得辦理學分抵免。
2.學生請持相關證件(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掃描檔及課程大綱電子檔),於每學期寒暑假之規定期限內,至「學生資訊系統(新)」→點選左側選單「成績」→選擇「抵免學分申請」,即可進行抵免申請作業,填寫完成送出後送至各單位審理。
3.辦理抵免相關條件:請參閱本校大學部及專科部學分抵免辦法。
Q19.何謂成績預警?
A19.
1.任課教師於學期開始後即可隨時上網設定預警名單與預警原因,針對未達教學目標的學生,提出該科目成績預警名單,
並對成績需輔導的學生進行學習輔導與補救教學。
2.預警系統於第15週進行統計,並將預警名單傳送各系導師及教學資源中心,被預警3科(含)以下學生
由系上學習輔導機制加以輔導,被預警4科(含)以上學生(排除因出席率不佳的原因)或前一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
達二分之一學生,則由各系、教學發展中心及諮商輔導中心共同輔導,以瞭解學生學習困難原因,改善學習成效。
若預警原因為出席率不佳的學生,則由導師後續加強輔導。
Q20.何謂畢業資格?
A20.本校大學部採學年學分制,四年制各系修業年限以四年為原則,所修學分總數除軍訓、體育外,至少須修滿一百二十八學分。
二年制各系修業年限以二年為原則,所修學分總數除體育外至少須修滿七十二學分。各系得視實際需要,報請教育部核准提高應修學分數。
本校各系學生修業期滿,合於下列各項規定者,准予畢業:
1.修滿應修之必修及選修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
2.必修之體育成績各學期均及格者。
3.各學期成績均及格者。
4.通過本校英文及資訊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其辦法另訂之。
5.98學年度(含)以後入學日間部四技學生畢業前需取得一個跨系學程,其辦法另訂之。
6.四技日間部學生畢業前至少需完成服務實作學習,含校內「勞作教育」及校外「服務實作」。
前項學生經審查合於畢業資格者,由本校發給學位證書授予學士學位。
本校專科部畢業生應修學分數規定如下:
1.本校專科部採學年學分制,日間部五年制各科修業年限為五年,所修學分總數不得少於二百二十學分。進修部二年制各科修業年限為二至三年,
所修學分總數不得少於八十學分。各科得視實際需要,報請教育部核准延長修業年限。
2.本校各科學生修業期滿,合於下列各項規定者,准予畢業:
a、修滿應修之必修及選修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
b、必修之體育成績各學期均及格者。
c、必修之軍訓(國防通識或全民國防教育)成績各學期均及格者。
d、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及格者。
3.前項學生經審查合於畢業資格者,由本校發給學位證書授予副學士學位。
Q21.畢業成績的計算方式為何?
A21.
1.學士班學生之畢業成績,以其所修各科目成績乘以該科目學分數之總和除以總修習學分數核計。
2.碩士班學生之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論文成績)之平均,為其畢業成績。前項學業平均成績之計算比照大學部學則相關條文規定辦理。
Q22.研究生論文口試如不及格,可否畢業?
A22.論文考試成績不及格(未達七十分),不得畢業。尚未屆滿修業年限者,得於次學期或次學年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重考成績仍不及格者,勒令退學。
Q23.弘光科技大學獎學金如何申請?
A23.
1.本獎學金依各班每學期(除應屆畢業班最後一學期外)學業成績給予獎勵,核給時間於次一學期審核後,依教務處註冊組行事曆公告(約於第12週)發放。
2.同學不需額外申請,教務處註冊組會依各班成績,依標準審核後公告獲獎名單。
3.獎學金之核給標準:請參閱本校獎學金實施辦法。
Q24.對於成績有疑問時該如何查詢?
A24.依弘光科技大學學生成績處理與更正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學生收到成績單後,如有疑問時,應於每學期開學前一週內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查詢成績或直接向任課教師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