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弘光科技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辦法』重要條文說明如下:
(一)第七條規定「研究生學位考試舉行時間,其期限為第1學期1月31日、第2學期7月31日前完成。其實施由各系(所)排定地點、時間,並於事前公告或通知後舉行。」
(二)第十七條規定
「研究生應於規定之期限內繳交以下資料,並同時完成離校手續:
一、上傳學位論文電子檔於「弘光科技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圖書館審核論文格式通過後,始得辦理離校手續。
二、繳交附有考試委員簽名同意及學位論文格式規範所需附件之論文平裝本正本一冊至教務處註冊組查驗。
三、將查驗後之論文平裝本一冊及「國家圖書館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送交學校圖書館查核後,交由國家圖書館保存。
前項規定之期限為次學期開學前二週為原則(依教務處註冊組每學期行事曆公告日期為準),逾期未繳交論文相關資料而尚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論文考試成績可保留一學期,若未能於該學期規定期限內完成, 則視為未完成畢業資格。」
二、研究生裝訂論文前,需再次確認論文封面及內容(含考試委員審定書及指導教授推薦書) 需與論文考試結果通知書完成後『中英文名稱』一致(含英文字大小寫),以免發生錯誤後,需再次重新裝訂。
三、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將取消離校程序單線上簽核,研究生如符合畢業資格,教務處註冊組將以E-MAIL方式通知學生領取畢業證書,請學生於收到通知後,請將論文平裝本正本一冊及國家圖書館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繳交至各系辦公室,再由各系協助繳至教務處註冊組查驗,查驗無誤即可領取畢業證書。
四、110.2學期之畢業生需於111年8月29日(星期一)前辦理完成。
※因疫情影響無法於原訂日期完成離校者,請與各所聯繫,由各所統一向教務處申請,學位考試時間最遲於111年8月22日(星期一)前完成,並於111年9月16日(星期五)完成離校。
五、為避免至辦理離校最後一天仍未完成論文裝訂,務必依裝訂規範提早安排論文裝訂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教務處註冊組
1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