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學期延修生領取畢業證書事宜
一、畢業證書依行事曆於113年1月31日(星期三)開始領取。
※為配合本校發行中英文版學位證書,自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應屆畢業生(含延修生)應輸入英文姓名,以利印製學位證書,若尚未輸入英文姓名者,請於領取畢業證書前三日,將護照影本(務必註記學號)傳真至04-26322645或E-MAIL至reg@hk.edu.tw,並於傳真或E-MAIL後來電確認。
※尚未繳交照片者,請於領取畢業證書時,攜帶2吋大頭照1張。
※委託書可至弘光教務處註冊組網頁(https://reg.hk.edu.tw/main.php/)→表單下載。
二、領證流程:學生於領取畢業證書後,務必於畢業證書印領清冊簽名或蓋章。
三、委託領證:若本人無法到校領取證書,得親自填寫委託書,將委託書、學生個人私章、學生附有照片之身分證件交由受託人代領,並請受託人攜帶本人附有照片之身分證件;領取時於畢業證書印領清冊簽章及繳交委託書。
請於領證前,至學生資訊系統(新)之畢業能力指標(路徑:弘光首頁>在校學生>登入學號、弘光email密碼>學生資訊系統(新) >成績>畢業能力指標)確認下列項目是否完成
【後續上班時間如有變更,將另行公告】
*113年1月15日~2月2日:星期一~星期五9:00~16:30
*113年2月15日~2月16日:星期四~星期五8:00~16:30
教務處註冊組敬啟1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