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頒發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學業成績優良獎狀暨獎學金事宜。
說明:
一、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學業成績優良名單核發程序業已完成。
二、大學部及專科部:依「弘光科技大學獎學金實施辦法」第五條獎學金核給標準:須符合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並且學業成績必須在全班人數前30%(人數無條件進位),再依各班學業平均成績最優之前三名依序給獎。
三、研究所:依「弘光科技大學碩士班成績優異獎學金實施辦法」第四條獎學金核給標準:須符合學業平均成績需80分以上並且必須在全班人數前30%(人數無條件進位)、操行成績80分以上,再依學業平均成績高低取各班每學期學業成績最優之前三名依序給獎。
四、獎學金核發金額:第一名獎學金3,500元、第二名2,500元、第三名1,500元。
五、上述獲獎名單由各班導師公佈並於班會時間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六、為響應節能減碳,獎學金發放方式如下:
(一) 撥款方式:一律採用匯款方式。
(二) 帳戶提供說明:已簡訊通知得獎同學於110年04月13日前上網登錄個人金融帳號資料(注意:需為學生本人帳戶),未開戶同學請利用時間至銀行或郵局辦理開戶。
(三) 獎學金將於110年05月13日前由出納暨保管組直接以匯款方式匯入學生個人帳戶(
請同學自行刷褶查詢)。逾期未提供帳戶或帳戶資料有誤者請自行至出納暨保管組領取獎學金支票,並提供存簿進行補登錄。
(四) 獎學金實施辦法請參閱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
110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