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1學期延修生選課及註冊事宜

2021 年 8 月 30 日 註冊組

公告110.1學期延修生選課及註冊事宜

  1. 1學期延修生註冊程序單預計將於110831日寄出。
  2. 網路選課時間為11098日(星期三)~99日(星期四)900~2359,及110913日(星期一)1200起~922日(星期二)2359
  3. 若有選課問題,敬請洽詢教務處課務組電話04-26318652分機1254~1257。
  4. 延修生註冊程序單請於到校選課當日繳回註冊程序單或於開學後繳回。
  5. 選課後可自行上網列印註冊繳費單並於110924日前完成繳費。若不選課仍需於選課期間至校辦理休學程序,如未辦理休學將視同逾期未註冊退學。
  6. 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於11099完成選課,自行列印或至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列印註冊繳費單,以便辦理就學貸款。
    臺銀對保截止日:110915星期三)*對保後須於9月17日前將資料繳回生住組(B107辦公室)。
  7. 依學則第五十六條「註冊者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應於每學期與在校生同時憑學生證來校辦理註冊、選課,選課之規定同在校生辦理。」及「若已修畢規定學分,但未於每學期開學前通過其它畢業條件而導致延畢之學生,於延長修業期間內至少須修習一門課程。」,已完成選課者,憑繳費收據,學生證始可蓋註冊章。
  8. 未選課者,需辦理休學,如未選課亦未辦理休學程序選課後未繳費,將依學則規定,以「逾期未辦理註冊者,予以退學」辦理。
  9. 學分費及平安保險費以教育部當年公佈之標準收費。
  10. 110學年度第1學期修課之成績公告後,確認可於110917日領取畢業證書者,不需來校辦理註冊
  11. 延修生前學期休學者,需先至校辦復學再選課。如因服兵役而可延長修業年限者,請攜帶退伍令至校辦理復學相關業務。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

檔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