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暨重要事項通知
請班代依註冊組簡訊通知時間至註冊組辦公室統一領取學生證(預計核發時間為111年9月23日前)。
繳交方式 | 領取時間 |
1.請依整班為單位收取後,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2.校外實習學生請於返校實習座談前,由幹部統一收取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3.如有特殊狀況請個別攜帶(1)學生證及(2)繳費證明至教務處註冊組。 |
1.送件日起第三天(以工作日計)領回。
2.校外實習學生可於返校當日離校前由幹部統一領回發還。 3.個別繳交之學生,如有特殊狀況,請於現場告知承辦同仁,將視其繳交時間告知其領回時間。 |
7.若同學有辦理就學貸款流程:(承辦單位:生活暨住宿輔導組分機1422)
需先到台灣銀行對保→將對保單第二聯及註冊繳費單(首次申請就學貸款同學需再附戶籍謄本)繳至本校生活暨住宿輔導組→本校生活暨住宿輔導組於註冊繳費單蓋章證明收件→將蓋上證明章之註冊收據及學生證到教務處註冊組蓋註冊章→完成註冊。
教務處註冊組 111年9月